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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September 9, 2012

政府应该立法管制“打小人”

打你个小人头,等你有气冇订唞;
打你只小人手,等你有钱唔识执;
打你只小人脚,等你有鞋唔识着;
打你个小人额,等你一世无发达;
打你个小人耳,等你成世无大志;
打你条小人俐,等你食嘢唔知味;
打你个小人心,等你成世苦不堪。

上面的,是“打小人”的口诀!

大家可以拿去用,但是,从今天开始,请不要乱乱打小人,尤其不可以把首相大人与夫人的照片放到小人上来打。。
不然,你会被警察用手铐请回去警局喝咖啡与过夜,然后还要签名承认自己抵触煽动法令。

这就是今天的马来西亚,法令涵盖层面之广,令人咋舌!

但是,我觉得很乱囖。

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人可以”被打小人“,什么人不可以被打??

焚烧首席部长肖像的人为什么没有被抓呀?
向伊斯兰党领袖撒尿的人为什么一点事情也没有呢?
向林吉祥照片撒尿的老兄呢?也没有事哦。。。

警方是不是可以做一个清单出来?不然我们不小心大小人打错了,打到那些不可以打的人,不是要坐牢??

还是用比较简单的方法?只要是国阵的,都不可以打,哪怕只是普通党员。
而民联的人嘛?任打不 嬲,不知没有罪,还重重有赏。

我国的执法团队,执法时可以因人而异,灵活处理而非刻板的一成不变,实在是走在时代的前端,举世无匹呀! 令我感觉很骄傲!

两千多年前,商鞅在秦国变法已经实行“法治”了,我到现在,还在搞“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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