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上述谈话,与拿鸡的“u help me, i help u”。。。 五百万治水方案比较。
是不是都属于贿选呢?
马华的人一定讲“是”!
这样才能合理化他们在竞选期间那种明目张胆的“贿赂”行为!
如果你说林冠英错,那么全部发表施政演说的政治人物都在贿选咯?
什么人知道他的“界限”在哪里?
请有识之士不吝指教!
不过,我喜欢他这一句:
他预计,若民联入主布城,那么每年需耗资21亿令吉,以向210万名乐龄人士发出福利金。
不过,他强调,这只是一笔很小的开支,若与我国每年因贪污所流失的金钱相比,可能还不到其中的1%。
12 comments:
对全国人民的施加影响,是为政策.
針对局部人的利益讨价还价,是賄賂.
我也超喜欢最后那句,说不定那就是大多数国民都期待实现的一句。
多关注下教育拨款是人民需要的。
位置一定要站得对。
一个候选人(没钱没权)讲这样的话是竞选诺言,一个在任政府首长(有钱有权)讲这样的话就是贿赂!
治水本来就是政府当做的,我若说我当上政府后一定拨款治水,这是承诺;但当我是首相却不治水,还要你支持我的马仔才拨款,这是贿赂!
谢谢“外汇点滴”与 Perng Shyang Teng.
说到尾还不是讲别人的短处以显示自己的高、超。。。哦,“理想”?
广告呢样嘢呐,真是五花八门又青出于蓝了!但又有谁能八风不动?真喺打嘚锣多锣吵耳。。。
林冠英有在贿选吗?
哪有可能嘚!当然没有啦!
林冠英现在的光环就譬如我们在无助的地狱中看到的一丁点儿的闪烁。即使它是那么的无常不定、虚无飘渺也足以令我们感恩不尽到五体投地啦!哪还敢有另类的思维?
没有,没有,绝对的没有!绝对的-就是永远不会有的啦!
個人認為還有一種詮釋方法。
須知所謂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
如果你讓大部分的人民得益,就不算賄選;
反觀,如果為了少部分人的利益(如國陣,詩巫的選民)而犧牲大部分人的利益(拿納稅人的錢去做承諾),那就是賄選了。
补举期间,在补选的地方讲,当然是贿选啦!
现在都没有选举。
他没有讲“You tolong I,I tolong you”嘛!
并落实全国免费无线上网~
这个我喜欢~但不要龟速~
Mountebank的讲法很合理。
施政方向的利益是针对“较大与特定”的族群,应该不能算是贿选。
不然Obama说,我做总统就“如何如何。。。” 难道也是贿选吗?
阿辉哥与普普兄也对!
丽莲,通常免费的,多数是龟速,要快的给钱。许多先进国都那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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