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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ugust 19, 2010

不能杀一儆百?那就杀光吧!

昨天已经砍了你们的一只马!
还不知道死?

还敢在“空中”散播悲情?煽动群众?博取同情要救马?
既然杀鸡儆猴不成。

那就全部杀光光吧!!

5 comments:

Unknown said...

杀马不成,变成马杀鸡。

Anonymous said...

吃人头路当要看人脸色啦!没啥大不了的!

要不就自己当当老板来看看咯!

Unknown said...

不如连听众也杀掉。

中国女婿 said...

细历一出手,加马变没有!

Unknown said...

同一房间做同一事情,必死无疑!